续写“生命之光” 她达成遗愿……
“非常支持妻子的选择,我将来也可能和她做一样的决定。”9月11日上午,家住天台县平桥镇的徐军委联系上记者,告知妻子卢绍英已经去世,并于10日上午完成遗体捐献。据了解,这是天台县今年第2例遗体捐献者。
卢绍英今年56岁,从广西南宁嫁到天台,育有一女。去年1月,她身患重疾,长期与病魔抗争。为了让生命更有价值,今年8月1日,卢绍英在生日当天,志愿登记了遗体捐献。
徐军委告诉记者,近几日,妻子身体每况愈下。在外工作的女儿以及亲朋好友都一直守在身边。9日晚10点50分,当卢绍英走完生命的最后一程,他给妻子换上了她最爱的衣服,让妻子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地离开。
“虽然我们很不舍、很心痛,但还是决定完成妻子的生日愿望。”随后,徐军委按照妻子遗愿,拨通了县红十字会相关人员的电话,将其遗体捐献用作医学教育和研究,成为受人尊敬的“大体老师”。
天台县红十字会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对接浙江大学医学院,同时联系平桥镇、屯桥村相关负责人,请他们协助办理死亡证明。
9月10日上午,浙江大学医学院的专车抵达卢绍英家中,办理相关手续后,载着她离开。现场的亲朋好友以及工作人员纷纷朝向专车默哀致敬。
“女儿开车,载着我和哥哥一家人,跟在专车后面,陪着妻子到达医学院。”徐军委哽咽着说,“自从我们做出这个决定,引来了不少质疑声,但只要能够为医学事业做出一丝贡献,我们就不怕这些流言蜚语。”
“卢绍英无偿捐献遗体的大爱之举感动了我们。她的家人同样令人敬佩,他们的成全彰显出无私的爱和博大的胸怀。之后,家属将会收到遗体捐献荣誉证书。卢绍英的名字也会被刻在浙大医学院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上。”县红十字工作人员、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张泳泳介绍,“今后,我们将更加人性化地关爱捐赠者及其家属,让更多的人理解和支持这项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