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发布司法保护令 保护农业千年文化遗产
在浙江湖州南浔区和孚镇荻港村,一方方桑基鱼塘交错纵横,构成如诗如画的美丽画卷。
这里藏着一份重要的农业文化遗产——浙江湖州桑基鱼塘系统。
在第24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5月22日)到来之际,5月17日上午,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政府、镇人大联合南浔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南浔区和孚镇荻港村桑基鱼塘系统核心保护区内,共同发布桑基鱼塘系统《司法保护令》。
“这也是浙江省首份农业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令。”南浔区公安分局负责人表示。
浙江湖州桑基鱼塘系统,源于距今2500多年的春秋战国时期,至今仍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
该生产模式为充分利用土地而创造出一种“塘基种桑、桑叶喂蚕、蚕沙养鱼、鱼粪肥塘、塘泥壅桑”高效人工生态系统,通俗地说,便是将低洼地带挖掘成鱼塘,挖出的泥土堆砌在鱼塘四周形成塘基,再在塘基上种植桑树,桑叶可以养蚕,蚕沙倒入鱼塘养鱼,冬季鱼塘清淤时,鱼粪和淤泥又堆积到塘基上,为桑树的生长提供养分,从而形成自然循环。
2014年,浙江湖州桑基鱼塘系统入选“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017年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018年4月19日被授予“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奖牌。
如今,这块土地上仍留存有6万亩桑地和15万亩鱼塘,是中国传统桑基鱼塘最集中、面积最大、保留最完整的区域。
为有效保护湖州桑基鱼塘系统,防止公共利益受损,促进农业文化传承、农业生态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湖州市桑基鱼塘系统保护规定》等规定,南浔区各职能部门共同发布了这份桑基鱼塘系统《司法保护令》。
《司法保护令》提出明确禁止事项,即禁止违反桑基鱼塘系统保护与发展专项规划开挖、填埋鱼塘;禁止毁坏塘基、桑树;禁止擅自移动、遮挡、涂改、损毁标志、界桩;禁止未按照桑基鱼塘系统保护与利用技术性规范开展种植养殖等一切破坏桑基鱼塘系统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