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文明潮”扬帆再起航 向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迈进

发布时间:2022-01-04 10:06:08 来源: 文明海宁微信公众号

  文明,是一座城市最温暖的底色。海宁,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历程中,秉持为民靠民惠民理念,久久为功、驰而不息,把文明基因嵌入城市的每一寸肌理,构建了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协调发展的格局。早在1999年,海宁市委、市政府就提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通过一年又一年的攻坚克难,2017年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21年市委提出争创全国首批县级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工作目标。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不仅是为了拿牌子,更是发展所需、民生所向。”市党代表、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查卫祥表示,这些年来,海宁以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以创建促文明,以创建促提质,以创建促发展,全面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公共交通改善等一系列重点民生工程,让群众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同时,创新推出文明“全指数”长效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文明城市精细化管理更显智慧。2018年以来,评选出“海宁好人”86名,42人获评“嘉兴好人”,26人上榜“浙江好人”,3人上榜“中国好人”。截至目前,我市注册志愿者16.7万人,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2.3万场次,惠及50万人次。

  一城“文明潮”,扬帆再起航。在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提出要争创全国首批县级文明典范城市,通过建设“八个潮城”,实现文明创建蝶变跃升。

  “文明城市创建没有终点,我们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共建共享,让群众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有收获感、满足感和幸福感。”查卫祥说,在向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迈进过程中,将突出精神文明建设的比重,要通过信仰之城、首善之城、魅力之城等的建设,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表率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同时,要用绣花功夫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要把实现高质量的共同富裕作为根本目标,推进全面创建、全域创建、全民创建、全城创建,争创文明典范城市。

  市党代表、团市委书记许笑云认为,全力推进海宁从“全国文明城市”向“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迭代升级,要更突出文明城市创建和提升城市治理效能之间的关系。“要坚持问需于民,聚焦重点领域,围绕民生福祉,把建设过程变成党委政府践行初心使命的过程,变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过程;要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市精细化管理带动乡村基层治理,结合数字化改革推进流程再造,全力提升城市品质;要坚持全员共治,广泛发动市民群众,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她表示,在海宁全国文明城市复牌攻坚战中,市民汇聚成一股股来自草根的文明力量,打造出了文明创建的“潮城样本”。“现在,海宁有1018个志愿服务组织,我们应当继续发挥好志愿服务组织的力量,形成独具海宁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使其成为海宁的新名片。”

  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在现有基础上,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措施更实,向着文明程度领先、经济高质量发展、文化繁荣厚重的目标迈进,让群众的获得感更强。

  对此,市党代表、硖石街道党委书记陈一飞深有感触,他说:“不论是‘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创建,还是‘八个潮城’的打造,都和我们硖石街道在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以‘四城’建设为驱动,打造国际化品质硖石的相关内容高度吻合。”

  陈一飞说的“四城”分别是科创新城、人文名城、共富美城和平安福城。他认为,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党建引领“微治理”体系,打响“党建+治理”品牌,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社会治理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全国文明城市的“升级版”,是具有显著的创建带动力、价值引领力、区域辐射力、国际影响力的文明城市范例。海宁将坚持深化创建不停步,进一步领会精神,明确目标,夯实基础,务实举措,推动文明城市创建的蝶变跃升。

标签:编辑:龚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