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明德]拒绝网络暴力 倡导文明上网

发布时间:2019-10-15 14:36:31 来源: 浙江文明网 泰顺 徐明德

  网络暴力是一种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暴力形式,它是指一种在网络上发表具有诽谤性、诬蔑性、侵犯名誉和煽动性的言论、文字、图片、视频的行为现象,即使用言语、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在网络上针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近日韩国女艺人雪莉自杀身亡引起舆论极大关注互联网暴力的问题。雪莉之死或与其近日直播的走光事件有关。然而事件并未就此结束,很快韩国网络上,她的走光事件成为热搜,她隔空与网友打起了口水仗。让雪莉走上绝路的未必只有一个原因,但互联网暴力无疑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

  网络暴力不独存于韩国,此类事件在国内网络上屡见不鲜。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便是网络没有实行实名制,网民无需为自己的言行付出任何代价。部分网民由于日常工作生活中的不如意,于是便在网络上借此发现戾气。人人可能是网络暴力的施暴者,也会是网络暴力的受害者。由于网络环境的匿名性,很多人认为网络暴力无需承担责任,可肆意发出信息,放弃维护道德正义。网民见到不如自己意愿之事,便毫不掩饰的发表自己最直接、冷酷、具有攻击性的言语,丝毫不考虑当事人的想法。这在现实中不可能存在,所有成熟的成年人都会考虑到自己言语可能对周围的人造成的伤害,以及随之而来产生的后果。再则也要维护自己作为文明人的形象,避免自己成为周围人眼中恶毒、尖牙利齿的形象。在网络世界中则完全不顾及这些。

  我们不应该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首先广大网民必须注意约束自我的网上行为,提高自身网络道德素质,不在网上随意地过激的言论。俗话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网友们应该将心比心,设身处地的为你随意抨击的对象想一想,假设自己是网络暴力的受害者,将会对自身造成何等的伤害。其次、网络平台要加大管理力度,禁止匿名随意发表言论,网民必须身份证实名登记才可表达意见。第三、健全网络法规建设、加大网络执法力度。只有健全互联网法律规制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才能保障广大网民的权益,解决网民维权难的问题。

  只有多管齐下才能逐渐消除网络暴力想象,还互联网一个干净、平和、文明的网络世界。(泰顺县文明指导中心 徐明德)

标签:编辑:毛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