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美丽乡村长啥模样?浙江出台认定办法了

发布时间:2019-08-02 16:47:57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许雅文 通讯员 钟秀兰

  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新时代,越来越多美丽乡村的画卷铺展在希望的田野上。

  根据省委、省政府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部署,日前,省里制定并下发了《浙江省新时代美丽乡村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总则

  《办法》用于衡量单个行政村在生态保护、宜居建设、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等方面建设发展水平。坚持定性与定量,守底线、保基本与促提升,抓共性与显特色相结合的认定指标分类原则。

  兼顾全面达标与精品引领,实行两级分等认定,即新时代美丽乡村与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到2022年,各县(市、区)90%以上行政村应建成新时代美丽乡村,三分之一以上行政村应建成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

  以每年推进总任务村数25%左右的进度,组织开展创建,补齐短板、提档升级、彰显特色。

  认定指标

  《办法》共设置生态优良、村庄宜居、经济发展、服务配套、乡风文明、治理有效6方面、100项指标。

  根据美丽乡村建设的不同要求,将指标分为三类:否决性指标、基础性指标、发展性指标。

  五年内,被评为县级及以上文明村,乡风文明方面的基础性指标全部认定为达标,发展性指标全部认定为已开展;被评为县级及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平安村、民主法治村和善治示范村,治理有效方面的基础性指标全部认定为达标,发展性指标全部认定为已开展。

  等级认定

  实行否决性指标一票否决制,即只要有其中一项否决性指标符合否决情形,便不得被认定为新时代美丽乡村、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

  在无否决情形的前提下,基础性指标达标50项(含)以上,发展性指标已开展10项以上(含)的行政村认定为新时代美丽乡村。

  基础性指标达标55项(含)以上,发展性指标已开展20项以上(含)的行政村认定为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

  美丽乡村建设方面的工作经验在市级及以上推广、获得市级及以上美丽乡村建设方面荣誉、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创新成效突出、承担市级及以上美丽乡村现场会考察点、村庄建设发展特色特别明显的行政村,经由专家组研究后,可酌情直接评定等级。

  认定程序

  新时代美丽乡村认定采用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县评定、市核查、省抽查的办法进行。

  各设区市美丽乡村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省里下达给县(市、区)的创建任务数20%的比例进行逐村核查,任务数不到50个村的县(市、区),至少核查10个村。核查后要提出合格村、不合格村名单和当年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优胜县(市、区)建议名单。

  省里对每个设区市每年抽查2至3个重点县(市、区),每个重点县(市、区)抽查10个创建村。抽查结果作为省里确定各设区市当年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成效的主要依据。

  县评定、市核查和省抽查采取现场检查、乡镇部门提供、群众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看工作实绩,减少资料台账,减轻基层和群众负担。有关指标需乡镇(街道)提供完成情况的,只需提供结果,不需佐证材料。市核查和省抽查的对象村必须现场随机抽取。

  长效管理

  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管理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对已被认定为新时代美丽乡村的村进行随机抽样复核,未通过复核的,取消新时代美丽乡村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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