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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文明养犬从我做起”活动走进社区

发布时间:2018-12-12 16:33:56 来源: 浙江文明网

  登记、注射电子芯片、上牌、发证……日前,海盐县综合执法局主办的“文明养犬从我做起”活动走进天宁寺社区,工作人员对社区居民个人饲养的犬只进行登记、免疫、验审,并做好犬类移植电子芯片登记上牌工作,旨在引导居民树立文明养犬意识,切实解决犬只扰民问题,着力提升城市环境,助力全国文明城市、省文明县创建。

  海盐城区为犬类管理限养区,每户家庭限养一犬,并实行养犬登记制度,严禁无证养犬。当天的活动设宣传区和上牌区,记者在宣传区看到,县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通过在现场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页等方式,宣传海盐县养犬办证业务工作流程,传递“规范、文明、科学”的养犬理念,并现场接受居民咨询,让居民知道文明养犬的重要性。

  同时,工作人员还告知居民如何文明养犬,如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习俗,按照规定为犬只进行免疫注射并办理准养证;携犬出户时,犬只必须佩戴犬只登记牌及束犬链(绳),并由成年人牵领,应当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不得携犬(导盲犬除外)进入学校、医院、影剧院、展览馆、体育馆、风景区、车站等公共场所;养犬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犬主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携犬出户时,犬只在户外的排泄物,携犬人应立即予以清除。

  在上牌区,工作人员给居民个人饲养的犬只一一进行狂犬病疫苗防疫注射及芯片注射。据介绍,在海盐城区养犬,犬主在办理犬类登记上牌手续时,须取得由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意的《海盐县养犬登记证办证信息登记表》。家庭养犬的,犬主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犬主持上述有关材料、免疫证明并携带犬只到县综合执法局进行登记审核,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犬只予以当场注射电子芯片、核发犬只颈牌和准养证;不符合条件的犬只,犬主不得继续饲养。

  目前,“文明养犬从我做起”活动已在秀水社区、河滨社区、南门社区、蒋家桥社区等社区开展,截至12月8日,现场办理登记上牌124只。接下来,该活动将陆续走进其他社区。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饲养宠物犬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爱好,但不文明的养犬行为却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2013年,海盐县正式启动城区犬类管理工作。2014年11月起,海盐县开展城区犬只登记上牌工作,并收容流浪犬。截至目前,县综合执法局共办理犬只登记上牌2700多只。

  据了解,针对城区流浪犬只,县综合执法局捕获后会及时通过网络等平台发放收容通知,5日内主人可办证领回,超过15日无人领回,爱心人士可办证领养。领养后,领养人须每年定期为犬只注射疫苗、办理年检;若领养人因不可变因素实在无力再饲养的,必须将犬只交回县综合执法局,或与县综合执法局共同联系下一个领养人,不得自行遗弃或处置。

标签:编辑:毛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