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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一家四口同签器官捐献志愿书

发布时间:2018-12-07 10:17:28 来源: 浙江文明网

  日前,家住茅洋乡溪口村的蔡金会夫妻与两个女儿,一起来到县红十字会签下了人体器官、角膜捐献志愿书。

  在天互电器厂工作的蔡金会、苗培凤夫妇为人热情和善,村里有口皆碑。在女儿蔡梦芝、蔡梦洁眼里,父母是一对模范夫妻,没有为什么事情红过眼、粗过脖子。从小父母就教育她们“吃亏是福”“人不一定非要有出息、干出一番事来,但一定要做一个善良、正直的人”。

  姐姐蔡梦芝是一名教师,节假日经常会召集家庭贫困的学生免费补课,还会组织志愿者一起上门给孤寡老人送温暖。妹妹蔡梦洁在去年加入了象山雄鹰应急救援队,先后考取无人机操作证、摩托艇驾驶证、救护师资证等,常与队友一起外出开展救援任务。二十五六岁,正是女孩子爱美追梦的年纪,而蔡梦洁却时常为了救人上山下海,为了掌握科普知识彻夜准备。“开朗、努力、热情”,这是救援队队长胡可对蔡梦洁的评价。“加入救援队后,目睹了不少生死和悲剧,觉得需要有人去做救援工作、普及相关知识,杜绝更多悲剧的发生。我愿意成为这样的人。”蔡梦洁说。

  前些年,通过网络、电视等渠道,蔡梦洁对器官捐献有了初步的认识。成为红十字会的救护讲师以后,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萌生了捐献的想法:“如果走完这一生或者遭遇了什么不幸,何不留下有用的东西,让自己的不幸成为他人的‘幸运’?”

  由于签订志愿书必须征得家人同意,11月底,蔡梦洁先找到了蔡金会——“爸,我想登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尽管家人一向支持自己的公益事业,但在征求父亲意见的时候,蔡梦洁心里有些忐忑。不料,父亲问清原委后不但没有阻拦,还爽快地说:“我跟你一起去登记,等你妈回来再拉上她。”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等她告诉姐姐这个想法时,蔡梦芝也要求“带带进”。

  据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自从2012年开始,我县共登记器官捐献志愿者78人。像蔡梦洁一家都签下人体器官、角膜捐献志愿书的,在全县尚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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