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义斌]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年休假

发布时间:2018-09-03 15:29:59 来源: 浙江文明网

  宁波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要求,积极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休年休假,保证干部得到必要的身心放松和休息调整。

  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说到了点子上,也说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心坎里,释放了一种非常积极的信号,具有很强的引领督促意义。

  休年休假既是一种劳动权利,又是一种硬性的法律义务。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职工带薪假的天数、条件都做了明确规定。该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但是现实情况是,面对制度上写的一清二楚的休假福利,在不少地方变成了纸上福利、单位的赐予,是看得见、摸不着,根本不落实。

  实行带薪年休假是国家以法规的形式确定的一项重要福利制度,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干部职工生活的关心。要求领导干部带头休年休假,体现了对干部的厚爱。领导干部带头休假,他们休了,职工才有勇气说要休,这样才能保证干部、职工都休到假。

  领导干部带头休假不是特权,而是示范,就是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就是带头以人为本,是对“加班文化”的纠偏,也是转变工作作风,把关心和爱护劳动者的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干工作办实事、解难事,领导干部带头走在前是职责所在,而带头休假,更要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这也是理所当然。

  领导干部带头休假,是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关键。多年来,带薪年休假制度之所以落实不力,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各单位的领导干部不休假,或者领导干部不鼓励不支持,甚至把下属休假视为一种不求上进的消极表现。领导干部不带头,职工往往不敢休;领导干部不支持,休假就会变形式。

  领导干部既要在工作中身先士卒,也要在休假中作好表率,还要合理安排下属的假期。休假虽只短短几天,但却是对平日繁重工作的调剂和放松,是为了大家调整好身心状态,更好地投入工作。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敬业奉献和休假,完全不冲突,让广大劳动者都能享受到合法休假的权利,才是未来努力的方向。

  不会休息就不会工作,休息是为了更好地工作。干部休假,应当是身体的补给站,人生的加油站,快乐的驿站。在带薪休假问题上,领导干部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也是最起码的要求,只有做好表率,也才能更好地带领整个单位落实好带薪年休假制度,创造良好的休假氛围,从而使带薪年休假制度成为一种常态,成为全民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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