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宣干〔2016〕15号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宣传文化
系统公开选调公务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1 16:26:20 来源: 浙江文明网 作者:

  各市、县(市、区)委宣传部,省级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决定在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职数

  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到省委宣传部工作。

  二、选调范围

  全省宣传文化系统。

  三、选调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以后出生;在省委宣传部帮助工作半年以上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现任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历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三)中共党员;

  (四)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

  (六)熟悉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新提任领导干部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报考者通过邮箱(zjxcbgbc@163.com)报名,联系电话:(0571)87053381、87059309。报名须征得本单位党组织或本地组织部门同意,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材料:《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为主起草的重要文稿和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署名文章的扫描件或电子版。报名表可从浙江文明网上下载。

  (二)资格审查。由省委宣传部干部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向报考人员发出同意报考的书面通知。

  (三)考试遴选。考试由省委宣传部自行组织,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笔试基础上,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转任。对拟选调人员在浙江文明网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请各市、县(市、区)委宣传部、省级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级系统和所属各单位,并积极推荐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参加公开选调。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

  附件:省委宣传部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2016年3月21日

标签:编辑:毛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