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明〔2016〕1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2016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18 11:25:59 来源: 浙江文明网 作者:

  各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2016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已经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6年1月15日

  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2016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第一年,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着力提高国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加快建成文化强省,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道德滋养和文化条件。

  一、注重凝心聚力,深化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宣传贯彻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持续深入宣传阐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抓好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研究制定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规则。认真做好“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共产党员”主题教育的学习宣传工作。广泛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理论宣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效,加强“四德”修养,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

  实施单位: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2、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向深入。扎实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开展“红船精神”“‘四个全面’战略与八八战略”等重大课题研究。实施第二期浙江文化研究工程,开展中国丝绸档案等一批重大社科项目研究。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建设,抓好重大现实问题、重大理论问题和重大实践经验的研究。贯彻落实中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推进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努力实现省属本科院校全覆盖。精心组织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广泛开展“中国梦•我的梦”、“中国梦•劳动美”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省教育厅

  实施单位: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引导各地各部门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自觉肩负起“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新使命,为我省“十三五”开好头、起好步,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广泛开展“回顾‘十二五’、展望‘十三五’”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准确宣传解读国家和浙江省“十三五”规划。积极稳妥做好我省经济社会形势分析和热点难点问题引导,编写出版通俗理论读物,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提振信心、稳定预期。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实施单位: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二、注重固本强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持续深入地宣传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人们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独特内涵和独特优势,坚定价值观自信。大力实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大行动”,深入普及和践行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推动各级各类媒体和各种社会媒介扎实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制作和刊播工作,不断扩大刊播的覆盖面影响力。突出思想道德内涵,不断提升作品的质量,丰富和完善公益广告作品库。进一步发挥义乌小商品的辐射作用,以日常生活用品为传播载体进行公益广告宣传。利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有利时机,指导帮助农村开展墙体公益广告宣传。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国防教育。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实施单位: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军区、省武警总队

  5、着力构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环境。以诚信建设制度化为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信用立法,推动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全国统一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建设,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机制。发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推介各地各部门诚信建设先进典型。扎实开展法治意识、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市民守则、村规民约、社区居民公约、行业规范之中。深化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宣传党风政风新气象,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好转。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和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相关工作,传播关爱生命理念。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委政法委、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实施单位: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银监局、省国资委、省民政厅、省科协、省环保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红十字会

  6、着力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深化拓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不断丰富传统节庆活动思想道德内涵,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推动活动常态开展。通过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曝光警示等方式,深化拓展节俭养德、孝老爱亲、文明餐桌等道德实践活动,大力培育传承良好家风家教、校风校训、企业精神和乡贤文化。加强和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加强革命文化、红色文化宣传,继续加强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世界文化遗产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遏制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积极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教育。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文化厅、省委政法委

  实施单位:省妇联、省教育厅、团省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民政厅、省科协、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7、着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完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志愿服务指导协调机制。将志愿服务作为学雷锋活动的重要载体,推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继续组织开展“万朵鲜花送雷锋”活动。探索完善激励褒奖和嘉许回馈制度,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完善“志愿浙江”信息平台建设。做好G20杭州峰会和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志愿服务。立足广大城乡社区,以“邻里守望”为主线,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劳模志愿服务、离退休人员志愿服务、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关爱山川河流、文化志愿服务行动、青年文明号、巾帼志愿者、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等各类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和扶贫帮困、慈善捐助、为志愿者购买保险等公益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歌曲和志愿服务标识的宣传推广,发掘宣传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

  牵头单位:省文明办、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团省委

  实施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妇联、省总工会、省卫生计生委、省文化厅、省文联、省残联、省关工委、省红十字会、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8、着力深化“最美浙江人”选树宣传。开展“时代楷模”“最美人物”“浙江好人”“浙江骄傲”“风云浙商”“金牛奖”“青春领袖”“浙江孝贤”等“最美浙江人”评选、表彰和宣传活动。以“最美人物”为原型,创作生产文艺作品,组织开展文艺巡演等各类宣传,引导人们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建立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市、区)、设区市四级推荐机制,扩大“发现最美浙江人——浙江好人榜”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充实“最美人物”资源库。持续开展“万张红榜送好人”、“万名好人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好人榜发布仪式暨身边好人交流活动。建立省道德模范重大事项报告、动态管理和服务等长效制度,抓好《浙江省道德模范待遇保障若干规定(暂行)》的贯彻落实,推动各地建立道德模范和最美人物关爱帮扶机制,彰显“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身边好人关爱基金。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实施单位:省经信委、省农办、团省委、省文化厅、省文联、省作协、省教育厅、省直机关工委、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

  9、着力实施公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围绕迎接G20杭州峰会和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召开,广泛开展“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服务、文明礼仪”系列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把浙江人热情好客、文明有礼的精神风貌展示出来,让每一个人都成为传播文明、宣传浙江的东道主。深化文明出行活动,在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在各级文明单位中开展“文明出行,人人有礼”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员工文明驾驶、文明骑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路、文明排队,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开展“文明旅游•浙人最美”系列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加大《浙江省旅游条例》的宣传普及力度。引导各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强化服务措施,从服务质量、服务手段、服务内容、服务态度、服务环境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优质文明服务的整体水平。围绕生活礼仪、社会礼仪、场馆礼仪、职业礼仪、校园礼仪、涉外礼仪等,精心组织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引导人们遵德守礼。开展“不文明行为我评议”活动,采取群众投票、媒体海选、街头随访等形式,查摆当前普遍存在的不文明行为,曝光陋习、聚焦评议、弘扬新风,推动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提升人的文明素质。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局

  实施单位: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资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三、注重持续深化,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0、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提升行动、公共环境美化行动、公共秩序规范行动、公共服务优化行动、公共文化覆盖行动、公共关系融洽行动、公益广告拓展行动等七大行动。对11个设区市开展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和公共道德环境满意度测评,对12个县级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实施暗访,对部分县(市、区)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复评,推进创建常态长效发展。开展第三批浙江省文明县(市、区)评选活动,推进文明创建城乡联动、一体发展。引导各县(市、区)挖掘当地历史遗存和文化底蕴,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道德实践活动,努力培育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区域道德建设品牌。按照“活动公园、文化乐园”的功能定位,凸显文化内涵和城市品位,新建一批城市文化公园。

  牵头单位:省文明办

  实施单位: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11、持续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充分发挥集镇对行政村的辐射作用和带动效应,深入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加强创建工作的常态管理,将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的届期由两年调整为三年。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完善村庄常态保洁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提高农民文明素养和生活品质。

  牵头单位:省文明办、省农办

  实施单位: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12、积极拓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覆盖面。着眼夯实社会文明建设基层基础,以银行、海关、税务、交通、质检、电力、通信等窗口服务行业为重点,进一步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突出服务中心大局、加强道德建设、弘扬文明风尚、履行社会责任、服务人民群众等要求,着力创造优美环境、营造优良秩序、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提升创建文明行业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认可度。注重拓展创建领域,加强常态管理,把创建触角延伸到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科技创新单位,把文明单位创建的届期由两年调整为三年。选树一批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中走在前列的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标兵,开展交流和展示活动,以先进典型引导推动面上整体工作。

  牵头单位:省文明办

  实施单位: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13、大力深化文明家庭创建。继续开展好家风建设活动,把家风家训作为民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引导广大家庭挖掘、整理、编写好家训,推动家训“挂厅堂、进礼堂、驻心堂”。引导各行各业继承与创新区域优秀传统历史文化,运用新闻、文艺、公益广告等方式广泛传播好家风,动员与吸引广大干部群众践行好家风。将“文明家庭”创评与“星级文明户”“爱心家庭”等创建结合起来,常态化推进“最美家庭”和“好家风好家训”选树宣传展示活动。引导各地把民风建设细化到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各方面,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家风馆。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推动好家训好家风代代相传。

  牵头单位:省文明办、省妇联

  实施单位: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14、扎实开展文明校园创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发现和培养文明校园创建典型,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对全省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优美环境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形成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热潮。将文明校园创建纳入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省文明办、省教育厅

  实施单位:团省委、省关工委

  四、注重基层基础,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15、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抓好提质扩面工作,新增1000家农村文化礼堂。着眼培育礼堂文化,在农村文化礼堂中积极开展教育教化、乡风乡愁、礼节礼仪、家德家风、文化文艺、故事档案、科学普及等各项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考虑地域特色,挖掘地方传统文化资源,把农村文化礼堂与“春泥计划”、道德讲堂、农村文化墙等结合起来,实现共建共享。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实施单位: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科协

  16、拓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领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扎实推进以美丽乡村为主题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化“乡风评议”活动,积极探索德治、法治、自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机制,依托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乡贤参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以诚信、友善、勤俭、孝敬等为主题,引导农民群众自觉修身立德、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积极培育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以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为重点,培育一批新乡贤,引导新乡贤参与新农村建设和治理,以自己的经验、学识、专长、技艺、财富以及文化修养来教化乡民、反哺桑梓、泽被乡里、温暖故土,重构乡村传统文化。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农办

  实施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17、优化城乡结对共建活动。坚持互动互赢、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城乡文明共建模式,推进城乡文明协调发展。深化文明共建内涵、突出文化共建重点,启动新一轮“双万结对共建文明”活动。扎实开展“军民共建文化示范村”活动。以边远地区为重点,坚持“送”“种”结合,深入开展“结对子、种文化、育文明”活动。积极探索政府投入、市场运作、社会捐助等多种途径,发挥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走亲”“耕山播海”等文化惠民活动的作用,通过集中培训、结对帮扶、现场指导等形式,大力培养扶持基层文艺骨干、业余文化队伍和民间文艺社团,不断增强农村文化生机和活力。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文化厅、省文联

  实施单位:省农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作协、省红十字会、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省军区、省武警总队

  五、注重普惠均衡,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

  18、加强优秀文学艺术精品创作生产。大力推进地方戏曲振兴、当代文明提升、美术书法创作、影视精品打造、网络文艺发展、基层文艺繁荣、文艺浙军培育等“七大工程”,努力打造“美术重镇”“文学重镇”“影视重镇”。推动文艺繁荣发展,提高作品原创能力,结合浙江实际,抓好重大现实题材、爱国主义题材、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青少年题材等文艺创作。积极促进网络文艺健康有序发展,扶持重点文艺网站建设。实施中华文化传承工程,做好“浙学”典籍整理工作。继续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推进文艺评论阵地和队伍建设,做好优秀文艺作品宣传推介工作。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

  实施单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省作协、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19、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规划目标和实现度的评价工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支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扶持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和优秀文化传承发展。继续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扎实推进“书香浙江”建设。用好“社科普及周”、科普基地等社科普及平台,深化社科专家基层行活动,创新提升“当代浙学论坛”“浙江人文大讲堂”等社科传播品牌。落实好“科技列车行”“互联网+科普”“科学会客厅”等各类科普品牌活动。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实施单位: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统计局、省社科联、省科协、省文联、省作协、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20、加强网络精神文明建设。针对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适应人们网络化生活的特点,实施《关于加强网络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加大网络法治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网络法治意识,共建共享网上文化家园。广泛开展网上公益活动,精心组织网络文明行为引导行动,不断壮大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创建弘扬真善美、传播新风尚的网络文明示范基地。进一步做大做强浙江文明网,建设以浙江文明网为首的浙江省文明网站群。积极主动发展文明新媒体,打造全省文明微信矩阵,建设好精神文明建设数据库,形成网络精神文明联动建设的浓厚氛围和整体合力。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

  实施单位:省文明办、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团省委、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六、注重立德树人,不断深化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21、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不断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网络。结合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通过“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文化校园建设、优秀童谣征集、“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心理健康教育、好人进校园等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园落地生根。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和完善省领导为大学生作形势政策报告制度。丰富拓展大学生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服务相结合,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和热心人士参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

  实施单位: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团省委、省妇联、省文联、省残联、省关工委、省作协、省红十字会、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22、进一步推进“春泥计划”实施与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良性互动。切实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深入实施“春泥计划”。开展“春泥计划”实施工作创新案例征集活动,对“春泥计划”实施村进行专项督查。加大“春泥计划”宣传力度,多渠道展现“春泥计划”取得的成效。开展“缤纷假日”活动和“牵手行动——大学生走进‘春泥计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省内外各高校大学生志愿者为农村未成年人开展志愿服务。以合理分配、统筹兼顾、保质保量为原则,抓好新一轮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将“春泥计划”与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建设有机结合,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良好局面。

  牵头单位: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实施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团省委、省妇联、省文联、省残联、省关工委、省作协、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省军区、省武警总队

  23、进一步优化社会文化环境。注重实事项目的延续性、稳定性和实效性,凸显思想道德内涵,扩大项目覆盖面,在着眼长效、督促检查、扩大影响上下功夫,继续办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十件实事”。持续净化荧屏声频和网络环境。以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为重点,持续净化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加大优秀少儿文化精品的创作传播力度,建设好浙江省优秀童谣资源库建设。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深入开展学雷锋、“雏鹰争章”“红领巾心向党”等各类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小做起、接受帮助。在“清明”“六一”“七一”“国庆”等重要节日,开展清明祭英烈、争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歌咏、向国旗敬礼等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

  牵头单位: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

  实施单位: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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