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2015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浙文明〔2015〕1号

发布时间:2015-11-25 15:04:14 来源: 浙江文明网 作者:

  各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2015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已经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5年1月9日

   2015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是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开局之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稳步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浙江、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和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一、着眼凝心聚力,深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

  1.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把讲话精神学深学透,更好地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引导,深入研究阐释讲话精神和浙江改革发展实践。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四德”修养。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组织各级各类专兼职讲师团,深入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的理论宣讲工作。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做好向党员干部推荐学习书目工作,编好用好《2015年党员读本》。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实施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2.持续深入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化“红船精神”研究,以习近平同志提出“红船精神”10周年为契机,开展主题征文、理论研讨等系列活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教育,制定好《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发展规划》。深入开展中国梦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深化“中国梦想•美丽浙江”主题宣传活动。用好“社科普及周”等社科普及平台,深化社科专家基层行活动,创新提升“当代浙学论坛”、“浙江人文大讲堂”等社科传播品牌。开好、用好“浙江微宣讲”、“浙江微理论”等网络平台。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实施单位:省社科院、省社科联、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3.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全面准确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培育宪法信仰。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切实做好全民普法工作。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加快治理“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等失德行为的立法进程。

  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

  实施单位: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4.大力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实施中华文化传承工程,广泛开展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宣传教育,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中国传统节日期间积极开展节日民俗、文化娱乐和民族体育活动。积极引导和支持民间文化加快发展。进一步宣传和倡导中华民族吃苦耐劳、克勤克俭的优良传统,大力倡导劳动光荣的观念,引导人们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建设美好生活。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扎实推进“书香浙江”建设。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实施单位: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5.积极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不断激发人们参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正能量,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凝聚思想共识。在“9•3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和“9•30烈士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组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发挥学校爱国主义教育主渠道作用,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红色旅游景点景区的育人功能,开展国史党史和国情省情教育。引导各级各类企业自觉培育和践行企业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创新创业精神,深入宣传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创新事迹尤其是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先进事迹。实施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提升公民科学素养、培育公民科学精神。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实施单位:省文明办、省国资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科技厅、省旅游局、团省委、省科协、省关工委、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二、着眼固本强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大力实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大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方案》,以深入实施核心价值普及行动、优秀文化传承行动、文化礼堂推进行动、最美风尚培育行动、网络空间清朗行动、诚信建设推进行动等“六大行动”为抓手,广泛开展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深入普及和践行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积极运用各类文艺形式宣传阐释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围绕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国防教育和科学精神教育,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教育。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实施单位: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7.做好“最美浙江人”选树宣传和关爱帮扶。组织好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第四届浙江省道德模范的推荐、表彰和宣传工作,深入开展“9•20公民道德宣传日”系列活动。开展“时代楷模”、“最美人物”、“身边好人”、“浙江骄傲”、“风云浙商”、“金牛奖”、“青春领袖”、“美德少年”等“最美浙江人”评选、表彰和宣传活动。深化“发现最美浙江人——浙江好人榜”品牌建设,健全“浙江好人”资源库,完善群众参与评选的有效机制。以“最美人物”为原型,创作生产文艺作品,组织开展文艺巡演等各类宣传,有效扩大“最美”道德品牌效应和影响,推动“最美精神”的弘扬和传播。建立省道德模范重大事项报告、跟踪管理等长效制度,抓好《浙江省道德模范待遇保障若干规定(暂行)》的贯彻落实,健全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的关爱帮扶机制,彰显“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实施单位:省文明办、省农办、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文联、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8.深化“诚信”、“友善”、“节俭”三大主题实践活动。以诚信建设制度化为目标,深入开展“诚实立身、信誉兴业”主题活动。推进诚信法规和规章制度建设,推动《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征集使用条例(草案)》立法。拓展诚信教育的对象、群体和领域范围,以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示范带动,调动社会各界关注、参与诚信建设的积极性。实施《浙江省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全省统一的失信黑名单数据库,定期发布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黑名单或负面典型案例。适时召开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经验交流会。以志愿服务制度化为目标,深入开展“友善”主题实践活动。完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志愿服务指导协调机制。以城乡社区为重点,以关心关爱为主题,以积德行善为动力,以完善机制为保障,与学雷锋相结合,着力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活动项目有效衔接,探索完善激励褒奖和嘉许回馈制度。以邻里守望志愿服务为主题,开展社区家政、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援助和治安巡逻等志愿服务。加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有效助推“网络空间清朗行动”的顺利实施。完善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考核评价制度。深化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以形成勤俭节约风尚为目标,深入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大行动。在全省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节约型企业、节约型校园、节约型家庭创建活动,推出一批节俭节约的先进典型,曝光铺张浪费行为。

  牵头单位:省文明办

  实施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经信委、省工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红十字会、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9.深化“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餐桌”三大文明活动。深化文明出行活动。在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先行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示范带动其他县(市、区)跟进,适时召开“文明出行”现场推进会。在全国文明城市中开展“守交通法规,做文明骑士”活动,倡导非机动车驾驶人员文明骑车、规范行驶,行人遵章守法、文明行路。深化文明旅游活动。以“文明旅游,浙人最美”为主题,组织“最美人物走进最美山水”活动。强化对旅游从业人员的“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团队行前教育制度。以境外留学游学、因公出境考察、务工经商人员和境外旅行团等为重点对象,做好重要假期等时间节点的集中宣传引导,在有关媒体开设不文明旅游行为曝光台,培育人们守法旅游、文明旅游、诚信旅游的意识和习惯。深化文明餐桌行动。以酒店、餐馆等餐饮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为重点,从娃娃抓起,从餐桌抓起,从每个家庭抓起,普及餐桌礼仪,倡导文明用餐、反对陋习消费,倡导健康用餐、反对暴饮暴食,倡导理性用餐、反对酒后驾车,培养不剩饭不剩菜不抽烟不喧哗的良好习惯。

  牵头单位:省文明办

  实施单位:省直机关工委、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局、省科协、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10.深化公益广告宣传。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修订《浙江省公益广告宣传实施细则(暂行)》,定期公布省级媒体和各市主要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情况。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采取定向征集与社会征集的办法,创作生产一批优秀公益广告作品。进一步发挥义乌小商品的辐射作用,以日常生活用品为传播载体进行公益广告宣传。进一步充实公益广告作品数据库。深度推进墙体公益广告宣传工作。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实施单位:省文明办、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11.加强道德建设领域理论研究和宣传。办好浙江省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会暨公民道德论坛。围绕新时期中央和省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命题及新时期道德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和重大现象,进行理论层面的思考和总结。进一步做大做强浙江文明网。拓展阵地、讲好故事、打造品牌,建好全省精神文明建设网站群。

  牵头单位:省文明办

  实施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社科院、省社科联、浙江日报报业集团

   三、着眼持续深化,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2.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着力实现文明城市创建“高水平常态”。以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为目标,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为重点,做好总体规划,开展指导督促,培育后备对象,着力提升创建水平。适时召开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座谈会。更加注重常态长效,对部分文明县(市、区)、示范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文明城市进行复评,对11个设区市进行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和社会道德环境公众满意度测评。开展区域性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各县(市、区)挖掘当地文化底蕴,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道德实践活动,努力形成文明城市创建的品牌效应。推进城市文化公园建设。根据“活动公园、文化乐园”定位,用文化增强公园内涵和品位,建成一批城市文化公园,适时召开全省城市文化公园建设现场推进会。

  牵头单位:省文明办

  实施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3.积极引导文明单位创建转型升级。探索文明单位引领社会风尚的有效路径。以全国文明单位为重点,引导各级文明单位在道德引领、学法守法、守信践诺、服务奉献、绿色发展、文化示范、管理创新等方面,自觉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主动成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参与者、重要推动者。稳步推进文明单位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的要求,出台《浙江省文明单位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评估制度》,完善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评估机制,评估结果作为全国文明单位推荐、复评的重要依据。将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评估制度纳入浙江省信用信息系统,为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工作提供参考。

  牵头单位:省文明办

  实施单位: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14.持续深化文明村镇创建。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全覆盖等环境改善为重点,扎实推动美丽乡村转型升级,整合各类资源,建设“水净、人文、村美、民富”的新农村。修订完善《浙江省文明村镇创建管理办法》,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为根本任务,着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充分发挥集镇对行政村的辐射作用和带动效应,深入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活动,逐步实现对文明村镇的动态管理。

  牵头单位:省文明办

  实施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农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环保厅

  15.不断拓展文明行业创建覆盖面。进一步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突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的要求,突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要求,突出加强道德建设、弘扬文明风尚、履行社会责任、服务中心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等要求,进一步提升创建文明行业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认可度。把创建触角延伸到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科技创新单位,使“三新”的企业文化、单位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向同行。编制网络文化家园项目创建办法,制定实施“文明办网、文明上网”自律规范,加大网络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网络法治意识,提升网上文化家园传播力,共建共享网上文化家园。

  牵头单位:省文明办

  实施单位: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四、着眼乡风文明,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16.拓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领域。深化“乡风评议”活动。以友善、勤俭、孝敬等为主题,引导农民群众自觉修身立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发布“村规民约”范本,引导各地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开展“乡风评议”等活动,积极倡导移风易俗,积极培育农村良好社会风尚。抓好文化礼堂内容建设。在农村文化礼堂中积极开展形势政策、文明创建、文化礼仪等各项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考虑地域特色,挖掘地方传统文化资源,把农村文化礼堂与“春泥计划”、道德讲堂、农村文化墙等结合起来,实现共建共享。创新发展乡贤文化。充分发挥乡贤“根植乡土、贴近性强”的优势,以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为重点对象,培育一批“新乡贤”,发挥“新乡贤”的示范引领作用,用他们的嘉言懿行垂范乡里,涵育文明乡风,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深深扎根。

  牵头单位:省文明办

  实施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农办、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17.深化“文明家庭”建设。继续开展“我们的家训——浙江百姓重家风”活动,把家风家训作为民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引导群众寻家风、晒家训,推进优秀家风家训进文化礼堂、进乡村学校、进“春泥计划”实施村,通过宣传教育、征集评选、展示推广好家风好家训,引导人们积极传承践行。编印出版《浙江民间优秀家训选集》。省、市、县三级联动,挖掘、传承、践行好家风好家训,与“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爱心家庭”创建结合起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把民风建设细化到农民日常生产生活各方面,让好家风好家训代代相传。

  牵头单位:省文明办

  实施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农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18.探索农村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在部分县(市、区)选择若干村试点组建农村志愿服务队伍。以行政村为基本平台,广泛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弘扬奉献友善新风。把关爱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因病、因残、因祸导致的残缺家庭、单亲家庭子女作为重点,互帮互爱、守望相助,营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牵头单位:省文明办

  实施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农办、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省文联、省残联、省红十字会、省关工委、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19.优化城乡结对共建活动。坚持互动互赢、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城乡文明共建模式,推进城乡文明协调发展。以“双万结对共建文明”活动为重点,结合当地实际,适时调整结对单位,进一步优化结对形式,深化文明共建内涵、突出文化共建重点,实现双向共赢目标。发挥职能部门、文化馆(站)、高等院校、社团组织和文化志愿者等作用,以边远山区和欠发达地区为重点,深入开展农村“种文化”活动,培育农村文化的内生活力。扎实开展“军民共建文化示范村”活动。

  牵头单位:省文明办

  实施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农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团省委、省妇联、省文联、省残联、省作协、省红十字会、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省军区、省武警总队

   五、着眼立德树人,不断深化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20.进一步健全“三结合”教育网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网络。积极发挥学校德育主阵地作用,在德育教学中渗透校训、家训等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挖掘校训的文化内涵及价值意蕴,探索校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契合点,夯实道德养成的学校基础。积极发挥社区的教化作用,与“我们的节日”等活动相结合,与志愿服务相结合,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和热心人士参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牵头单位:省文明办

  实施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团省委、省妇联、省文联、省残联、省作协、省关工委、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21.进一步推进“春泥计划”实施和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在提升“春泥计划”和乡村学校少年宫的活动内容和工作质量上下功夫,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根本,贯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结合诚信、友善、孝敬等主题,有针对性地在广大未成年人中开展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提质增效为导向,夯实“春泥计划”的工作基础,创新“春泥计划”的实施内容,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各地创造出来的“春泥计划”的鲜活经验。引导志愿者参与“春泥计划”实施和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

  牵头单位:省文明办

  实施单位: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团省委、省妇联、省文联、省残联、省作协、省关工委、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省军区、省武警总队

  22.进一步优化社会文化环境。继续办好“心灵花园”体验计划、智慧家长说教育、文化志愿者“爱心拉拉勾”、“代理家长”帮帮团、关心桥计划、流动少年宫进农村(社区)、十万“五老”结对关爱农村未成年人、“为你点亮一盏灯”、向阳花儿童暖心行动、校园人文行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十件实事”。以网络环境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为重点,持续净化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做好优秀童谣的征集推广和优秀童谣资源库建设。培养青少年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情感。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丰富拓展大学生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

  牵头单位:省文明办

  实施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团省委、省妇联、省文联、省作协、省关工委、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省军区、省武警总队

  附件:浙文明【2015】1号

标签:编辑:毛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