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霓屿街道创新四步工作法 促乡风评议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2-12-06 09:28:18 来源: 浙江文明网 作者:

  洞头县霓屿街道位于温州瓯江口外,洞头县西侧,是洞头温州陆地交通的主要枢纽。街道陆域面积约11.5平方公里,辖1个社区10个行政村,现有人口13071人。近年来,霓屿街道立足实际,突出村民自主参与、自我教育、自已评判的宗旨,从农民群众感受最深切、反映最强烈、最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入手,创新活动载体,推出乡风评议“走、访、评、亮“四步工作法,有效地引导农民群众进行自我教育,弘扬社会正气,树立文明新风,提升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一、拓展结合点,以评促建,增强实效性

  1.将乡风评议与重点工程建设相结合。作为温州“1650”大都市核心区和温州城市东拓与洞头同城发展的“连接器”,霓屿街道正处于有史以来面貌变化最显著、社会矛盾最凸显、维稳形势最严峻的关键时期。群众诉求多元化,尤其是在涉及征地拆迁、滩涂征用、政策补偿、移民安置等方面表现更为突出。为此,街道组织人员通过入户走访,向村民宣传社会文明、区域改革等相关政策,收集意见和建议,掌握村民思想动态;召开村民代表、党员代表、村两委成员等各层面参加的评议会,围绕问题进行专题评议,让村民们畅所欲言,发表自己的看法,进而统一思想,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2.将乡风评议与“道德讲堂”活动相结合。结合乡风评议,以“讲、看、评、议”为主要模式,结合各村实际,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组织村民对身边的模范人物、好人好事开展评议,并以乡风文明督导员为主体,各村成立一支由6-7人组成的道德宣讲队,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及时发现和培养、宣传一批“身边好人”和道德模范,将“道德讲堂”活动的内动力外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行动力,共同提升村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3.将乡风评议与文化阵地建设相结合。投资近300万元建造了总建筑面积587平方米的综合文化中心,内设图书馆、健身房、多功能厅、电子阅览室、教育培训室等,并修建完善村文化阵地5个。这些文化阵地成为了当地群众进行文化娱乐活动的中心,成为霓屿街道传播先进文化、繁荣文化事业的主要阵地。同时,街道还积极开展文化示范村(社区)创建,督促各村不断完善村规民约,树立各种良好风尚。目前全街道10个村1个社区已基本完成文化室建设,并已建设休闲广场5处,篮球场6个,健身苑点覆盖率100%,文化设施齐全,为培育乡风文明提供了强大的硬件支持。

  二、抓住关键点,创新形式,调动积极性

  霓屿街道注重工作实效,打破过往乡风评议走过场形式,创新“走、访、评、亮”四步工作法,倡导文明乡风。

  1.“走”出引导力。积极联合妇联、共青团、老年协会等群团组织,挑选部分村民代表、党员、村民小组长等组成了一批在群众中认可度高、为人正直,办事公道、热心公益、能示范带动的“乡风文明督导队”,负责乡风评议的宣传、教育、管理、督查和引导工作。督导队成员们经常性的走家入户,以谈心拉家常的形式,向村民宣传乡风文明建设的新进展、新经验、新成效,对村中的新人新事、家庭卫生、绿化等情况进行现场评议,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摒弃恶习陋习,抵制不良风气,不断激发农民群众参与乡风评议的热情。街道10个村都建立了自己的督导队,督导员达63人,开展各类宣讲等活动48多场,受众达2000余人次,有效带动了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2.“访”出公信力。紧贴农民群众的需求,通过发放乡风评议调查问卷、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在众多的问题中抓主要矛盾,把群众最关心、急需解决的问题列入评议内容,提高乡风评议的参与度。同时,充分发挥“乡风文明督导队”作用,深入走访农户,访问各类文明户候选人的邻里街坊,交流了解其家庭情况,对其平时的言行表现、邻里关系、卫生保洁、成员道德等进行综合评价,发现亮点现场及时交流弘扬,对于缺点现场及时督促引导,提高乡风评议的认可度。

  3.“评”出影响力。一是会议评议。对具有典型意义的人和事,召开乡风评议大会进行集中评议,由参会人员进行公开民主推荐,与会人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公开对各位候选人进行评议,讲明推荐与否的理由,把乡风评议大会作为通过“荣誉称号”评选的重要关口;二是窗口评议。在各村设立“文明之窗”,对农村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好人好事进行公示,并引导广大干群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这三种形式,在实际的评选工作中灵活掌握,对新人新事和不良社会现象的评议,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活动评议。各村开展以“十看十比”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风尚评议活动,即一看村容比环境;二看守法比平安;三看勤劳比致富;四看文娱比健康;五看教育比素质;六看家庭比和睦;七看邻里比互助;八看新风比易俗;九看管理比民主;十看贡献比荣辱。通过村村互比、户户互比、人人互比,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4.“亮”出生命力。把“乡风评议”与各级各类文明、和谐创评活动相结合,以创建实践活动为载体,注重激励,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让农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感受文明、接受教育、享受生活。开展“百家文明户”、“百家清洁户”、“百家好邻里”和“十佳示范户”、“十佳致富能手”、“十佳书香家庭”、“十佳好婆媳”、“十佳绿色户”等各类文明评比活动,以精神鼓励为主,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评选结果通过Led屏幕、农民信箱、宣传橱窗等形式进行公开表彰,并及时做好星级户标识牌的送牌挂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三、形成共鸣点,典型引导,展现示范性

  1.以利引人,发挥利益导向作用。在开展乡风评议活动过程中,对原有《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完善,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对街道、村开展的文明评比活动中获得称号的先进个人,在政治待遇、科技服务、金融贷款、生活困难等方面,尽力予以照顾安排,如在渔民转产转业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对有经济困难的给予适当补助;给予其子女免费享受假日公益学校相关培训等优惠,让道德、信用的社会效应得以放大,推动了农村社会优良道德的重建。

  2.以义感人,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乡风评议活动,树立了社会正气,广大农民群众在乡风评议中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不断强化,形成了一个强大的“舆论场”,产生了“人言可畏”、众口铄金的效应,使不良习气和行为得到警示、遏止,文明新风得到大力弘扬。

  3.导人向德,发挥道德导向作用。乡风评议活动树立了身边先进典型,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群众,让群众更直观地认识和辨别美与丑、善与恶、正气与歪风、光荣与耻辱,达到潜移默化、触及心灵的教育效果。现在的霓屿,“孝道、和谐、正气”的传统美德观正在逐渐回归,“家家倡文明、户户讲和谐”的文明风尚蔚然成风。

标签:编辑:毛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