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义闯]高速救护车免不免费 本不应成为问题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0-01-07 15:20:35 来源: 浙江文明网 徐义闯

  近日,全国29个联网省份的487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全部取消后,上海高速救护车行驶至出口时被收费站拦下要求缴纳通行费引发关注。交通运输部权威人士进行了解答,已要求各地交通部门主动联系医院、急救中心等单位,为救护车辆免费安装ETC,但救护车辆不属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免交车辆通行费车辆范围。(1月7日中国新闻网)

  截止2019年,我国高速公路总里程已达14.3万余公里,居世界第一位,建设投入资金之巨可想而知。同时,我国高速的建设资金筹措主要是采取“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超前模式,因此,对过往高速的车辆进行收费,既是现实需要,也是促成我国高速建设奇迹的一项创举。

  而救护车顾名思义就是“救死扶伤”的车辆,根据国家卫计委2014年2月实施的《院前急救管理办法》中,明确“院前医疗急救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对于公益事业,理应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而救护车的社会效益最大化无疑就是:让急需救助者得到最及时的救助。

  原本,高速公路你收你的费,我救护车救我危,井水不犯河水,完全不搭嘎!但就因为救护车行驶在高速路上,也被告知:“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钱!”救护车倒习以为常,但很多民众不理解、不干了,凭啥?《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明不是写着“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为何单单要对“救死扶伤”的救护车收费?

  再说,很多人也认为,对救护车确实应该予以免费,在无价的生命面前,在脆弱的病患之前,你再去斤斤计较那一点点“通行费”,不是显得太唯利是图、缺乏同情心吗?

  事实上,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不得不说:救护车被定性为公益性事业,这没错!但它救死扶伤是收费的,有的还像出租车一样按里程收费,以北京为例:“以计价器显示里程为准,无计价器的救护车辆不得收取救护车使用费,3公里以内50元,3公里以上每公里7元”。单看3公里50元的收费,再对比同时期北京出租车3公里收费20.5元的标准,跑救护车的盈利空间可见一斑。

  明码标价”虽然听起来有些不近情理,但至少一定程度上改善患者方在病情危急情势下的相对弱势地位,从心理上降低患者方对收费标准模糊所产生的疑虑。同时,对于缓解救护车资源“僧多粥少”的困局,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充分利用,其实也是一种有效的调节手段。

  既然你救人于危难的救护车可以“狮子大开口”,满足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兼顾了经济效益,那么,我高速收费站予以“雁过拔毛”也就顺理成章了,再说,手是伸向救护车运营者,并非直接对危难中的病患“落井下石”,自然就心安理得、于心无愧了!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要真正实现救护车在高速上免费通行,显然,不应由交通运输部门一方做出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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