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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有情 服务贴心"乐清交警零距离护航城市交通文明

发布时间:2019-12-26 23:09:00 来源: 浙江文明网 乐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供稿

  为打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今年,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强力推进“三十”举措,即“集中整治十大行动、停车管理十大新政、综合保障十大支撑”,遵循首违零处罚、整治零容忍、文明零距离原则,倾力打造“无违优驾”城市交通文明,全方位助力乐清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

  首违零处罚

  为激励市民自觉遵守交规,打造“无违优驾”的文明交通环境,我市交警部门于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开试行轻微交通违法“首违免罚”柔性执法举措。针对非运营的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非机动车及交通参与者的未佩戴安全头盔、乱闯红灯、过马路低头看手机,机动车违章停放、未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行为,分为周期首违、首次来乐、首次违法予以免罚,并采取警告、限时纠正、温馨提醒等方式执法,对于再次或多次违规行为,严肃处以20元至50元罚款。

  整治零容忍

  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市区宁康西路、清远路、双雁路等20条重点道路确定为严管路段,并在严管路段范围内设置62个执勤岗位,组织255名执勤警力,实地调研,对背街小巷道路施划交通标志标线,并根据实际延伸勤务触角,整治城市主干道、背街小巷和农贸市场周边停车秩序,有效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同时,针对辖区部分路段停车难、车辆通行不畅等问题,我市配备了5辆拖车专门开展违停车辆拖移工作,增设停车泊位1600余个。

  据统计,12月1日以来,共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约2.7万起,其中电动车违法行为约1.8万起,车辆违法停车抄告9000余例,查处行人违法67例,机动车未礼让斑马62起,有效净化了全市道路交通环境。

  文明零距离

  “您好,电动车应在非机动车内行驶。”“为了您的安全,必须戴好安全头盔哦!”“这类雨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请尽快拆除吧。”“虽在停车位,但要顺向停放哦!”……每一天,市民都能在乐清街头听到交警蜀黍这一句句文明执法的话语。12月18日上午,在市区环城东路与鸣阳路交叉路口,几名交警正在开展二轮电动车违法整治,一市民因骑行二轮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拦下。“您好,骑行电动车需佩戴安全头盔……”执勤民警向违法驾驶人敬礼后告知违法情况,现场依法进行处罚。

  19日下午,83岁的老人独自撑伞出现在清远路与双雁路交叉路口,发现老人行动不便,民警金秀才立即下车上前,搀扶着老人过完马路,一同执勤的队员们也帮忙指挥车辆避让,直至确保老人安全回家后,才继续返回执勤岗位。

  执法有情,服务贴心,乐清交警柔性执法举措让城市交通更文明!(乐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标签:编辑:毛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