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德胜]别让钱“捆绑”了公德

发布时间:2019-07-23 16:20:23 来源: 浙江文明网 孙德胜

  自从《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后,我市物业管理方面基本走上了正常轨道,物业与业主关系也融合了。然而,据物业管理业内人士反映,物业常有“捆绑”式收费的纷争时有发生。比如一些业主没有交清物业费,物业就停水停电,物业服务不到位了,业主就拒交物业费。这种“捆绑”式收费造成物业、业主争执不断,甚至双方诉至法院,矛盾加剧,关系越来越僵,不得不发人深思。

  物业提供了服务,收取物业费就在情理之中。因为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就拒交物业费,这本身也是一种以钱要挟的“捆绑”行为。停水停电关系到业主的利益,不交物业费就侵害了物业的利益。物业运用“捆绑”收费,用要挟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从歪理上讲,这种“以牙还牙”的做法似乎也说得过去。但是之所以称之为歪理,就是因为以恶治恶必然造成恶恶相报的恶性循环状态,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不利于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成果。

  物业“捆绑”收费的做法必须禁止,但是业主“捆绑”交费的行为也必须纠正。国家赋予民众越来越多的民主权利,这是进步、文明与强盛的象征。但是随着弱势群体话语权的被重视,就产生了一种错觉,好像弱势群体的主张都是正当的,盲目的出现舆论一边倒,往往就造成真相被掩盖、真理被歪曲的不正常现象。就拿媒体不断披露的物业、业主大战来说,好像物业、业主成了水火不容的冤家。而众口所责指向物业,物业还真有点冤枉。应该承认,有的物业管理不够好,这和“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的道理是一样的。物业是按合同约定为全体业主服务的,不可能满足每一位业主的所有要求。就是物业存在问题,也应该通过友好文明对话的方式来解决(不排除其他合法的方式),而不是以不交物业费相要挟。尤其是个别业主以维权为由,用物业费来“捆绑”有违公理的私利,那被侵害的就不仅仅是物业、还会有大多数业主的权益。

  过分的夸大金钱的作用,企图使其成为某些目的的工具,业主用不交钱要挟物业,物业用不收钱限制业主,使人与人之间变成冷冰冰的金钱关心,背弃了人性的温情暖意,也脱离了社会的公序良俗。这种钱的“捆绑”,实际上是捆绑住了公德。这与文明社会的和谐进步发展是格格不入的。人们都渴望自由,自由需要共同的维系和创造。用限制他人自由来获取自己的自由,这是不道德,也不会长久的。少一些钱的“捆绑”,还给人们一些轻松,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美好、和诣、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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