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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周开幕

发布时间:2019-04-30 15:56:31 来源: 浙江文明网 瑞安市文明办

  瑞安市《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周开幕

  4月29日,浙江瑞安市举行了瑞安市《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周开幕式,温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梅阳、温州市文明中心室务会议成员卢晓伟等,及瑞安市领导叶艳、方小梅、周晓琳、陈良明等参加活动。

  瑞安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叶艳致辞

  瑞安市促进文明行为志愿服务队成立

  活动现场通过观看宣传片、发放宣传册和折页、现场知识普及、微信知识有奖问答等方式,倡导市民认真学习《条例》,擦亮瑞安市全国文明城市金名片。据统计,现场共发放《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手册近2000册、《条例》文本1500余份。微信有奖问答活动上线仅2天,参与人数达52000余人。

  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手册、《条例》等,气氛火热

  《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温州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瑞安市紧紧抓住立法契机,坚持德法并举、以法促行,一方面,组织文明单位志愿者认领市区主要交通路口,每周三开展文明劝导活动,今年以来共计开展850余人次志愿劝导活动。另一方面,严格加强执法,截至4月25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共查处纠正违法行为49414起,其中电动车不戴头盔行为40880起,驾驶电动车时使用手机440起,主次干道拖移僵尸车153辆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任意刻画、涂写、张贴、张挂小广告81起,查处人行道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8211起。

  接下来,瑞安市将紧紧围绕《条例》,掀起倡导、鼓励文明行为和重点治理不文明行为的高潮,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开展公益服务、文明宣教、网络传播等活动,全面开展对乱停车、乱贴小广告、不文明养犬等重点不文明行为的管理整治,齐抓共管,着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标签:编辑:毛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