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莲芬]文明上网 应守住言论底线

发布时间:2019-04-08 11:30:34 来源: 浙江文明网 慈溪文明办特约评论员 殷莲芬

  3月30日,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境内发生森林火灾,30名扑火人员不幸牺牲。然而,在我们为英雄离去而感到万分悲痛时,有人却在网上恶意诋毁,公然侮辱火灾中牺牲的消防英雄及其家人。前天,北仑一男子因在视频App上发表不当评论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7天。(4月5日宁波日报)

  戴某侮辱火灾中牺牲的消防英雄及其家人的评论,寻衅滋事,被北仑警方处以治安拘留7天,这是他咎自由取。据戴某交代,他平时常跟单位同事开玩笑,当天没多想就留了那些不恰当的话。这也告诉我们:网络不是私人属地,而是公共空间,跟帖评论不是自说自话,不能“任性”,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有一个成语叫“祸从口出”,指说话不谨慎容易惹祸。网络作为现代传播媒介,QQ、微信、微博、论坛、博客聊天室等给网民提供了自由发布言论的阵地,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里,大家互相见不到面,也不知道对方叫什么,正因为这种隐蔽性和虚拟性,使得一些网民在网上发言往往肆无忌惮,总以为即使“出格”了也不会有人找到自己算账。其实不然,不谨慎发言,同样也会惹祸,戴某因“任性”而付出了代价。

  言论自由是公民的法定权利,但是任何权利的行使都是有边界的。言论自由权的行使是以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利为底线的,否则将构成违法行为,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络虽是虚拟社会,但仍然是现实社会的反映,网民仍然是公民,现实社会的法律和道德在网络上仍然应该发挥作用。网络具有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的特点,少数人的不当言论也会被迅速放大,并波及到现实社会,有可能产生恶劣的影响,甚至是难以挽回的后果。

  网络言论自由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对戴某的处罚,是一次及时的普法课,对良好网络舆论空间环境的营造具有重要意义。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随着网络言论的正确规范,我们应当注意文明上网,守住言论底线,切不要祸从“网”出。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民既是网络的参与者,又是网络的建设者和受益者。无论何时何地,何种话题,我们都应该恪守文明上网,像在现实社会一样遵纪守法,谨言慎行,也只有人人自觉维护和净化网络环境,健康、有序的网络氛围才可期待。

标签:编辑:毛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