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浙江文明网 > 市县动态 > 嘉兴 > 海盐

海盐吹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集结号”

发布时间:2019-03-15 15:15:00 来源: 浙江文明网 海盐县文明办

  3月14日上午,海盐召开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动员大会,回顾总结了2018年海盐生态环保工作,全面部署下一步生态环保工作,并对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进行动员部署。陈玲芳、王碎社、黄江莺、孙雄伟等县领导参加会议。

  近年来,海盐县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2018年全县地表水县控以上断面Ⅲ类水及以上水质占比达到83.3%,全市仅有的2个Ⅱ类水断面在海盐,劣V类小微水体已经全部销号清零,千亩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空气优良率、PM2.5平均浓度等指标长期领跑全市。全县垃圾分类已基本实现全覆盖,绿能环保项目试运行,城乡污水处理厂等项目进展顺利。新增平原绿化面积2438亩,平原绿化走在全省前列……可喜的是,2018年海盐县还获评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绿色发展指数列全市第1位、全省第24位。

  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县委书记陈玲芳强调,全县上下要站位再提升,认识再深化,坚决扛起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责任担当。生态文明建设是重大的政治任务、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广大群众的迫切需求。各级各部门要在思想上、行动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一步一个脚印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对海盐来说,在推进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仅面临着抢搭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快车的重大机遇,还承担着打造杭州湾北岸璀璨明珠上第一抹亮色的艰巨重任,要擦亮这第一抹亮色,必须先擦亮绿色发展这一抹底色。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海盐要实施“两步走”:到2020年,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崭新的生态环境面貌迎接建党百年;到2021年,各指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要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陈玲芳强调,要目标再明确,措施再强化,奋力交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满意答卷。要突出“治”有成效,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清废四大战役;要突出“转”有提升,绿色产业带动、绿色平台承载、绿色创新政策支持要更有力;要突出“建”有形象,按照建设“大花园”的要求,建设美丽城市、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提升人居环境质量;要突出“管”有力度,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改革推动、问题排查、问题整改、智慧监管。

  陈玲芳强调,要压力再传导,责任再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生态宣传,坚决打赢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这场硬仗。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全县上下要迅速行动起来,坚定目标,务实担当,扎实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努力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高水平建设“三优海盐”。

  县委副书记、县长王碎社要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要乘势而上,借上级重视之力、借全县推进之力、借群众关注之力。要突出重点,抓创建指标攻坚,抓突出问题整改。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各镇、街道承担属地责任,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职责,各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生态环保工作“一盘棋”的理念,全面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各项任务。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武原街道、澉浦镇围绕会议主题作了表态发言。

标签:编辑:毛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