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区垃圾分类工作覆盖面超八成

发布时间:2019-01-20 21:51:06 来源: 浙江文明网

  自2013年7月市区开始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截至今年10月底,市本级城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已经达到80.94%。近日,记者对市区部分小区和单位的垃圾分类收集情况进行随机调查,发现这项工作还存在一些瑕疵。

  城区覆盖面已超八成

  个别单位仍置身事外

  2015年,省政府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我省十方面民生实事工程之一,并将“设区市城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50%”的要求明确写入政府报告。我市于2013年7月通过市政府发文,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去年底,市本级城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70%,行政事业单位覆盖面达到90%。

  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主任刘顺炎介绍,截至10月底,市本级城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80.94%,已经超额完成年度覆盖面达到80%的既定目标。市区垃圾分类设施已普遍设置,窗口单位垃圾分类收集推进情况令人满意。

  10月30日,记者走进位于市区八一南街的市自来水公司供水服务中心,记者从饮水机上用一次性纸杯取水,喝完后正准备把纸杯扔进标有“可回收物”的垃圾桶内,一边一名佩戴“文明引导员”袖章的大堂工作人员马上走过来,引导记者将纸杯扔进标有“其他垃圾”标识的垃圾桶内。这名工作人员指着墙上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宣传栏,告诉记者用过的纸杯属“其他垃圾”,不能当作“可回收物”。

  10月21—24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对市区市直单位、省垂直管理部门和市级金融机构等111个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抽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市总工会、市统计局和金华海关等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成效明显。不过,检查发现,仍有个别单位不够重视,垃圾桶设置不规范。

  按规定,宾馆、饭店的大门口、大堂、电梯口、卫生间、会议室、客房、走道等处,均要求设置分类垃圾桶。然而,11月1日,记者在市民广场边上的一大厦看到,电梯口等处本应放置分类垃圾桶,但垃圾桶只放了一只,且没有标识。位于江南核心商圈的物美超市也未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超市内的果壳箱、垃圾桶没有标识,通道看不到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和宣传栏。

  干湿垃圾扔进哪个桶

  有些市民分不太清楚

  生活垃圾分成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4类,垃圾收集桶上分别标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字样,4种垃圾桶相对应的颜色分别为蓝、绿、黑、红这4种颜色。每种垃圾桶桶身正面还有一个白色方框,里面画着标识,写明垃圾种类,以帮助市民识别投放。

  记者调查发现,尽管市区绝大多数小区内均已设置了宣传栏、宣传牌,居民楼道内张贴了宣传画,每户分发了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有些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这项工作有所了解,但对垃圾分类认识不清,更未形成一种自觉的行为习惯。

  记者在新世纪花园小区采访时,随机问居民,已使用的餐巾纸、纸杯以及废玻璃、日光灯管等垃圾,分别该扔进哪种颜色的垃圾桶?有居民说,他们并不清楚怎么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刘顺炎说,小区垃圾分类收集其实已做了简单化处理,设置绿、蓝、黑三种垃圾桶,主要是把含水率和有机质含量高的“湿垃圾”,即湿的厨余垃圾和干的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区分出来。如果本来应该干燥的蓝、黑的垃圾桶有水渍,这表明这个小区的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没有做到位。

  刘顺炎说,小区生活垃圾主要是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垃圾分类收集桶以绿色的和黑色的两种颜色成组配置为主。按照投放要求,居民每日将厨余垃圾用袋绑扎后,投入绿色收集桶中,其他垃圾投入黑色收集桶中。由于厨余垃圾水分多,夏季易腐烂变质,散发臭气,居民将厨余垃圾扔到绿色的垃圾桶内后,还应及时将桶盖盖好,以免垃圾污染周围环境。但在平时检查中,发现不少小区垃圾桶成组摆放不规范,还有不少居民将本该扔进绿桶内的厨余垃圾扔进了蓝桶里。

  10月30日,记者走访了几个小区。在永盛星海花园小区,记者看到,摆成组的两只都是绿色的厨余垃圾桶;邻近的紫城花园小区将蓝色的可回收物垃圾桶和黑色的其他垃圾桶放在了一组,可回收垃圾桶内投进了厨余垃圾,垃圾桶内有泔水;欧景名城小区单筒果壳箱未成组摆放,对应投放要求,需按垃圾分类贴上“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标识。

  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

  不分类当心“吃”罚单

  2015年以后,市政府曾下文明确,市本级城区垃圾分类收集工作以区为单位,实施属地管理,以社区为主体。记者了解到,小区一般都有垃圾分类工作督导员,楼道长同时是志愿者,垃圾分类还落实了专项经费,但从近期检查情况来看,社区属地管理还不够到位,如督导员、志愿者没有像清理楼道堆积物、保持环境卫生等一样,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宣传普及相关知识是一个重要方面。社区督导员和志愿者入户宣传、培训工作不到位,居民参与度不高,这就容易导致垃圾分类失管,实际成效降低。

  刘顺炎认为,督导员、志愿者可在垃圾投放集中的时间段,加强督导、引导。“上午7点到9点,晚上6点到8点是居民投放垃圾比较集中的时间段,在这些时间段,督导员、志愿者可以在现场对垃圾分类进行指导。”刘顺炎说。

  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是垃圾分类收集的四个环节,一环紧扣一环,其中“一头一尾”尤为重要。市区已基本实现垃圾分类处理:居民厨余垃圾近期由市十八里卫生填埋场处置,远期进行资源化利用,餐馆餐厨垃圾由市餐厨废弃物处置中心处置;其他垃圾由市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有害垃圾先集中存储,由专业公司处置;大件垃圾由市区大件垃圾处置中心处置;建筑垃圾由市中天城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处置。单位、个人源头分类做得好不好,一方面需要正面引导,另一方面还需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形成有效的法律约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源头分类投放责任落到实处,才能形成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长效机制。

  刘顺炎说,应开展《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执法检查。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不配合做好垃圾分类的物业公司和市民个人进行处罚,今年4月1日起至今,已处罚400余起,罚款3.4万余元(其中个人处罚1.5万元)。

  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和系统的工作,为落实好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刘顺炎建议,各区街道每周要有督导,由社区负责落实,小区做好规范;各区创建办组织志愿者开展入户宣传活动,发挥社区党员作用,采取包干联系住户的方式,带动小区居民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发挥政府主管部门职能,推动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工作,加强《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执法检查,各区执法部门重点查处一批不分类投放、不分类清运的案件,对分类投放、分类清运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曝光,努力提升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水平。

标签:编辑:毛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