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健康办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合作,制订的《拱墅区十二类健康单位指导评估指标(试行)》《拱墅区十二类健康单位评估试行办法》,并于日前正式发布实施。
该评估指标主要根据《卫生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总体方案》、《杭州市建设健康城市试行指标体系》和《健康城市项目标准》(苏州大学出版社)确定。这十二类单位是家庭、社区、村、机关、学校、医院、企业、宾馆、餐馆、商场、市场、景区等,基本涵盖社会生活的各个单元,其中医院中还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标,学校中对中、小学和大中院校进行分类。该指标体系主要特点:一是细化了评估内容,从健康管理机制、健康环境、健康服务、健康人群、健康形象等方面进行全面考量;二是量化了评估项目,根据项目权重赋予了每项评估内容一定的分数,使评估有了直观的数值表示;三是鼓励创新,设置了特色评估指标。
十二类健康单位指导评估指标和评估办法的施行,将使拱墅区健康单位的建设有据可依,成效评估更趋科学合理,提升了拱墅区的健康城区建设水平。据悉,该评估指标和办法也是杭州市首个出台的区级健康单位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