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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明办电[2008]31号
2008年08月01日 13:33:49
浙江文明网
来源:
浙江文明网
作者: 编辑: 毛昌伟 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测评及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复评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明办: 根据《关于评选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的通知》精神,经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商定,于8月4日至22日对申报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的25家风景旅游区(点)进行测评,并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进行复评。现将测(复)评组人员组成、具体日程安排、测(复)评方法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复)评领导小组 组长:龚吟怡(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 副组长:周日良(省建设厅总规划师) 朱红炜(省旅游局副局长)。 下设测评一组、测评二组及复评组。 (一)测评一组 组长:李泽泉(省文明办综合处处长) 副组长:李伟钢(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成员:黄明星、高金麒,相关市三部门各1人。 (二)测评二组 组长:朱庆文(省文明办综合处副处长) 副组长:方建裕(省建设厅城乡规划处干部) 成员:汪德军、赵鹏团,相关市三部门各1人。 (三)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复评组 组长:朱庆文 副组长:李伟钢 成员:方建裕、高金麒,杭州市三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各1人。 二、具体任务及日程安排 (一)测评一组 8月4—7日:千岛湖风景旅游区、清河坊历史文化景区、雷峰塔文化旅游风景区、龙门古镇风景区。 8月8—13日:溪口旅游风景区、大桥生态农业观光园、丹山赤水风景旅游区。 8月14—15日:普陀山风景名胜区。 8月16—18日:南湖风景名胜区、南北湖风景旅游区。 (二)测评二组 8月4—6日:大佛寺风景旅游区、西施故里风景旅游区、柯岩风景旅游区。 8月7—9日:江南古长城旅游风景区、神仙居风景旅游区。 8月10—13日:雁荡山风景名胜区、中雁荡风景区、江心屿风景区。 8月13—15日:仙都风景旅游区、南尖岩景区。 8月16—18日:双龙洞风景名胜区、横店影视城。 8月18—19日:龙游石窟风景旅游区。 8月20—21日:安吉竹子博览园、中南百草园生态区。 (三)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复评组 7月29—30日:西湖风景名胜区 三、测(复)评依据及方法 (一)测(复)评依据:《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测评体系(试行)》、《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及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关于评选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的通知》 (二)测(复)评方法:每个测评组分实地察看组、材料审核组、问卷调查组。根据测(复)评依据和实测情况,各小组提出景区(点)得分建议,由测(复)评组认定得分。具体测(复)评安排如下: 1.听取汇报:1小时。参加人员:测(复)评组成员、有关市(县、区)文明办及建设、旅游等部门负责人,有关景区(点)班子成员;汇报人:景区(点)主要负责人。汇报内容:截止2007年底景区(点)文明创建成绩与存在问题。 2.实地察看:半天至1天。景区(点)指定1名负责人、1名导游陪同。 3.材料审核:半天。景区(点)指定1名有关人员协助。 4.问卷调查:由测评组独立完成。 (1)游客问卷调查:具体份数根据各景区(点)汇报的景区(点)上年度参观人数,依据《测评体系》进行测定,总数不低于100份。在景区(点)内随机发放。 (2)职工问卷调查:抽内部职工20人参加答卷,时间为30分钟。具体参加答卷人员由测评组按名册随机抽点。所抽点人员佩带工作证件参加答题。无故缺席者以零分计。景区(点)负责安排好20人的考场。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申报的风景旅游区(点)认真做好测(复)评准备,积极配合测评组做好各项测评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测评任务。 请各市文明办将此件精神告知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旅游局(委) 省文明办 200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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