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重要新闻 | 重要文件 | 公告栏 | 热点专题 | 地方传真 | 文明办信息 | 文明论坛 | 文明大家谈 | 创建活动 | 道德建设 | 未成年人 新农村建设 | 网闻联播 | 荣誉榜 | 文明访谈 | 图说文明 | 浙江风采 | 他山之石 | 文明礼仪 | 文明生活 | 文化休闲 | 阅读推荐 | 浙江时论 |
|||||
·普陀山多举措确保奥运期间食品安全 ·衢州柯城区花园社区开展“邻居节”活动 ·德清县上门为“星级文明家庭”授牌送书 ·余杭区拒食野生动物 倡导文明消费 ·德清县委党校十七大精神宣讲注重“五进”“三结合”
·人文奥运彰显中华神韵 ·节俭办奥运 展示文明进步的精神风貌 ·奥运“新闻战”勿忘媒体社会责任 ·奥运来了,心平气和也是一种文明 ·为了绿色奥运,请不要再捕捉蜻蜓
·NO.8 地震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态度 ·NO.7 逝者安息 生者坚强 ·NO.6 “读书日”里话读书 ·NO.5 当婚礼遭遇验钞机… ·NO.4 解读政府工作报告民生热点
|
【民生】我省将集中托养重度残疾人
2008年07月03日 10:45:40
浙江文明网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田庆 翁浩浩 编辑: 毛昌伟 浙江在线07月03日讯 从今年起,我省正式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 实施办法规定,拥有我省户籍和残疾证,并且残疾等级为二级(含)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150%的重度残疾人,都可以享受“基本生活保障”。 其中,对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单独按当地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00%(不含)至150%(含)的残疾人,由当地民政部门发放《重度残疾人救助证》,全额发放补助金,并享受其他社会救助政策。 凡持有我省户籍、残疾证(白内障复明手术对象除外),且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有适应康复治疗症状并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是康复工程的实施对象。政府出资,免费为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低视力残疾人验配助视器,为听障残疾人验配助听器,为下肢缺失残疾人安装假肢。同等条件下,残疾儿童优先。 今年,康复工程将免费为残疾人实施1.32万例白内障手术,验配2.28万台助听器、2000台助视器,装配2000条假肢。 有我省户籍并持有残疾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且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托(安)养服务。 集中托养及日间照料机构,必须是经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一定基础设施和设备,有专人管理和服务的敬老院、福利院或专门的残疾人托养机构及其他社会福利机构。 集中托养费用每人每年7500元;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费用是每人每年3750元。对于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 今年,我省先选择了21个县(市、区)作试点,推行托(安)养工程。杭州市的试点是上城区和建德市,今年的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的名额都是355人。明年起,将在全省范围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