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编写出版《“法治浙江”干部读本》。全省有80%的县市区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不同层次的法律考试。90%以上的县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建立了学法制度。
二是积极推进“法律进学校”系列活动。举办 “心灵对话”法律知识大赛,拍摄百集青少年德育与法制教育片,组织专业放映队进学校、进社区进行百场免费巡回展映。在全省部署开展 “百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全省有4368所中小学校实现了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
三是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我省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90%的村(居)委员会建立了不同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2006年起,我省着力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至2007年底,全省已有34500多个村普遍开展了“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创建面达到98-94%,乡镇开展依法治理比例达到100%。
四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确立规范了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运作体系,建立健全了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