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岱山县成立了城区文明义务监督队,17名来自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及城区各社区书记成为了城区文明义务监督员。
成立城区文明义务监督队,旨在为巩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全县居民文明素质,强化社会监督力度,为岱山早日跨入省级示范文明县城行列打下扎实的基础。
城区文明义务监督员由县文明办统一颁发聘书,任期为2008年6月20日至2010年6月20日。下一步城区文明义务监督员将根据县文明办制定的职责和义务,深入基层,对全县的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开展调查评议、监督和劝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