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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创建交通文明夯实全国文明城市基础
2008年06月24日 15:33:47
浙江文明网
来源:
浙江文明网
作者: 嘉兴市文明办 编辑: 楼宇 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增强文化软实力,根据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有关文件精神,嘉兴市围绕“创业服务年、创新推进年”的要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标准,剖解重点、难点问题,选准突破口,开展以“文明出行”为重点的大交通文明创建活动,展示嘉兴新形象,推进“文明嘉兴”新发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有序推进。 一、在“教”字上下功夫,着力打牢市民文明基础。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这个总体目标,坚持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优化城市综合环境为主线,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停车”、“文明行走”、“文明候车”为主要内容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在“四进”上下功夫,见成效。一是进校园,大力开展“迎奥运,文明出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公安、共青团等部门开展以青少年交通文明示范活动为载体、以青少年维权岗为平台,把交通安全教育作为思想品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针对学生群体特点,广泛开展主题班队会、交通安全常识竞赛、评选交通安全小明星等活动,深入开展嘉兴市中小学生“迎奥运,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征文演讲比赛活动,及时评出优秀演讲稿100篇进行表彰奖励,教育引导每位学生“三会四懂”,即会安全走路、会安全骑车、会安全乘车,懂交通信号、懂交通手势、懂交通标线、懂交通标志。二是进“运输企业”,大力开展以“文明驾驶、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文明宣教实践活动。交通、运管、安监等部门以争创“交通死亡事故零发生单位、文明驾驶员、优秀安全管理干部”活动为载体,以公务车、公交车和出租车的驾驶员为重点的文明交通教育,通过播放光盘宣传、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教育,通过百名交警与百家运输企业结对子、百名交警与百名驾驶员恳谈等形式,教育驾驶员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三是进社区,开展以“遵章守法,做文明市民”为主题的交通文明宣教实践活动。积极做好编辑、发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手册》及“文明出行”宣传资料,与街道(乡镇)联动,以“社区警务室”为依托,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广大市民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攀越交通护栏等文明行为。市公安局确定派出交警、交通协管员深入社区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活动,宣传交通文明知识,让市民真正做到“四让”,即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人让出一份和谐。四是进“新居民”,开展以“当文明人、回幸福家”为主题的交通文明宣教实践活动。新居民事务局注重突出抓好交通文明教育引导,通过对新居民户口登记、就业指导、社会保障等服务渠道,发放交通文明普及读物。在新居民集居点及新居民相对较多的单位(行业),积极开展新居民交通文明宣教实践活动,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展出宣传挂图,播放事故案例,发放交通安全手册,教育新居民自觉告别交通陋习,提高交通文明意识,争当文明新嘉兴人。 二、在“联”字上求合力,着力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市文明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总体组织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及社会团体积极开展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市公安局负责抓好交通秩序整治和交通标志规范设置,对市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指标测评取得好成绩,不断提升公安系统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水平。市交通局负责指导道路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学习教育活动,落实内部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大力开展系列文明创建,提升行业文明创建水平。新居民事务局会与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等部门联动,共同抓好新居民的交通文明宣传教育管理。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与省联动开展“文明出行”大联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志愿者协会、市级新闻媒体联合组织,于6月15日开展志愿者文明劝导暨“文明出行”咨询活动。市四套班子有关领导走上街头开展“文明出行”情况视察和劝导活动。 6月19日至20日开展省市联动“文明出行记者在行动”活动,对我市“文明出行”情况进行“新闻劝导”活动。6月27日,省市联动在秀洲区举行“文明出行”慰问演出,引导全体市民“文明出行”。 三、在“浓”字上造氛围,着力营造正确舆论宣传。围绕“文明交通”这个主题,各级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积极开设专题、专栏,加大媒体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批评、监督不文明现象,组织记者跟踪报道,公开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分析交通事故案例,引导市民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各级各部门(单位)做好加强正面引导,大力营造浓厚的文明交通创建舆论氛围,在城市繁华地段、商业闹市区、文明出行示范街(路口),充分利用城市电子显示屏、广告灯箱、公交汽车站候车亭等载体发布文明交通公益广告,悬挂宣传横幅,向过往行人和非机动车发放“文明出行”宣传资料,在人行横道入口处设置醒目的提示性标牌,播放提示性语言,利用公交车移动电视和酒店、商场、楼宇、长途车站旅客候车大厅的影院电视系统,滚动播放“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公益广告或专题片,营造“文明出行”宣传氛围。还通过在咨询电话的语音系统内设置温馨提示语;通过短信平台,向手机用户发送警示信息;通过网络平台和各城市社区发布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加强文明交通法规和常识宣传,推动大交通文明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四、在“整”字上求突破,着力推进交通文明管理。在开展文明交通宣教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城市道路交通的执法管理力度,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提高市民出行的安全感,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同时,针对市民在交通行为方面表现出来的一些突出问题,坚持违规必究、违法必罚的原则,加大整治力度,实行严管严罚,使严重交通违法明显减少,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率显著下降,结合开展“迎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蓝盾-南湖攻坚”集中统一行动,依法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市区主要路口非机动车越线停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行人不按信号灯指示、人行横道行走等违法行为;整治市区主干道不按规定停放、随意掉头、争道抢行、闯禁行线、长时间占据超车道、随意变更车道、在禁鸣区鸣号及出租车、公交车、中巴车乱停乱放现象;整治行人不走人行道、不按规定横穿道路等各类违法行为;整治残疾人专用车、正三轮摩托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闯禁行区、无牌无证、乱停乱放、争道抢行等违法行为。 五、在“劝”字上做文章,着力引导市民文明出行。6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文明出行”劝导活动,及时召开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开展文明出行劝导活动,邀请市委、市府、人大、政协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到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较多的路口进行视察,慰问交通志愿者,并以志愿者身份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人开展劝导和宣传教育,扩大社会影响力。从6月中旬开始,分批组织市级部门(单位)、三区有关部门(单位)对市区“文明出行”情况开展经常性劝导,确定认管路口,落实认管单位、劝导人数及劝导时间,落实好劝导“责任制”。发挥市志愿者协会作用,利用志愿者群体,成立8支“文明交通”劝导队,定期对主要路口及汽车站、火车站等场所进行文明劝导活动。公安、交通部门加强车辆文明出行的督导,完善各类车辆规范化管理,力求使城市的交通文明有明显好转。 六、在“树”字上做示范,着力提升行业创建水平。积极培育先进典型,通过典型带动,做好引导示范,推进重点行业文明出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创建文明交通示范路(街)活动,确定了以中山路为重点的文明交通示范路段,设置交通安全宣传牌、宣传栏等形式,引导市民文明出行。交通运输部门与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做好典型培养挖掘工作,积极开展公交文明示范线路、文明驾驶员、市级优秀文明交通志愿者评选活动,建立健全考核评创机制,做到经常性评创与年度评创相结合,做好表彰奖励,向上级相关部门推荐先进典型活动。积极发挥公交车和出租汽车示范引导作用,开展“文明交通向我看齐”活动,带头做到“四不四让”,即不违反信号、不争道抢行、不乱停乱放、不随意变道;车辆让行人、转弯让直行、右转让左转、超车让对行,影响和带动整个社会形成文明交通良好风气,创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促进城市文明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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