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在文明村创建过程中,本着“文化铸魂”的原则,采取四项措施大力加强文化建设。
一、以文化活动中心户带动文化建设。为充分发挥农村民间艺人在文明村创建活动中的辐射带动作用,确定了一批民族乐器演奏中心户、歌舞表演中心户、棋牌活动中心户等,并为中心户提供各种文化活动器材,中心户组织当地群众开展各种娱乐活动,从而丰富了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以定期活动拉动文化建设。县、乡、村年初分别制订文化活动规划,把创建村定期开展文化活动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并根据形式适时确定主题活动。截至目前,全县共组织“三下乡”、“彩色周末”进农村等活动20多场次,各创建村组织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读书知识竞赛、家庭体育比赛等活动100余次,提高了村民学习文化知识的积极性,丰富了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以健全文明村文化指导员及联络员制度促进文化建设。从县直、乡镇聘请有一技之长的干部担任文明村文化指导员,定期下乡进村帮助制订村文化发展计划,指导村民文化活动;在各文明村挑选一位村干部为文化工作联络员,联络员与指导员定期沟通,积极组织、筹划文化活动开展、文化场所的修建等相关事宜。目前该县已经有12个文明村配备了文化指导员和联络员。
四、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动文化建设。该县在文明村文化建设中,加大文化建设资金投入,为农村文化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该县规定,取得县级文明村称号的,县财政给予每村5000元的奖励,目前该县共有县级文明村36个,每个文明村都建有村民文化活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