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国务院发出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这是国家第一次为普通遇难者举行的全国性哀悼仪式。为了引导全体公民在哀悼日期间遵循必要的文明礼仪,我们特提出以下要点:
1、下半旗时要按照《国旗法》规定,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2、工作场所、工休期间不开音乐、不打牌,不聚堆嬉戏;
3、不出入舞厅、卡拉OK厅、台球室等公共娱乐场所;
4、注意维护公共场所的肃穆气氛;
5、 可佩戴表示哀悼、追念的标志或饰品;
浙江省文明办
浙江日报社
浙江文明网
【专题】向灾区人民献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