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湖桥出土的一木柄)
遗址出土有锥、叉、弓、镞、勺、桨、铲、浮标、梯、器柄及一些不名物,功能包括生产工具、渔猎工具、纺织工具和建筑工具等。材质有马尾松、青冈、麻栎、榉、糙叶树、柘、春榆等。加工技术包括坎、削、凿、刻、磨等,许多尖锥利用火烤法增加其硬度。木器中不名器物较多,有砣形器、槌形器、管形器、尖槽形器、铲形器、哑铃状器、凹形器等。发现了独木舟和相关遗迹。独木舟呈西南—东北向放置,残长5.6米,宽29-52厘米,船体厚2.5厘米左右,最大内深不足15厘米,材质为松木。独木舟两侧有木桩、木板、木料、船桨、砺石、编织物等数十件文物。根据迹象分析,这是一处与独木舟有关的木作加工现场。除独木舟外,还有木弓和簸箕。木弓,残长121厘米,最宽约3.3厘米,厚2.2厘米,用桑木边材削制,中有柎(抓手),两端略细,除柎外的其它部位均捆扎树皮。簸箕,竹质,前端有木质边骨,宽约34厘米,后端起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