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金平(绍兴市消协):消费是个人行为,同时更是社会行为
绍兴市消协秘书长章金平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深有体会地指出,今年3.15的主题是“消费与责任”,也就是说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说明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理应承担起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各方面的责任,但对于消费者来说,也应该明白自己的消费行为不仅仅是个人的行为,而且也是一种社会行为。
消费者应该更新自己的消费理念,做到“与时俱进”。提倡新的消费理念,要求消费者在消费时注意自己的消费行为会不会产生不良的后果,会不会与一些优良的“消费”习惯和社会美德相违背。消费者应做到科学、合理消费,做到环保消费,不浪费、守诚信。通过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达到和谐消费的目的。
绍兴市消协为了构建和谐消费关系,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消费预赔金管理体系和无障碍退货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长期保证。今年3.15来临之际,又进一步加强完善了该管理办法。无障碍退货即要求企业对消费者做出坚定的售后承诺,也要求消费者在退货时不影响产品的第二次销售,从而达到两者相互信任的和谐关系。
此外,绍兴市消协还设立了三个专家委员会,就法律、汽车、房地产等三方面内容邀请多位专家长期“坐镇”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