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重要新闻 | 重要文件 | 公告栏 | 热点专题 | 地方传真 | 文明办信息 | 文明论坛 | 文明大家谈 | 创建活动 | 道德建设 | 未成年人 新农村建设 | 网闻联播 | 荣誉榜 | 文明访谈 | 图说文明 | 浙江风采 | 他山之石 | 文明礼仪 | 文明生活 | 文化休闲 | 阅读推荐 | 浙江时论 |
|||||
·普陀山多举措确保奥运期间食品安全 ·衢州柯城区花园社区开展“邻居节”活动 ·德清县上门为“星级文明家庭”授牌送书 ·余杭区拒食野生动物 倡导文明消费 ·德清县委党校十七大精神宣讲注重“五进”“三结合”
·人文奥运彰显中华神韵 ·节俭办奥运 展示文明进步的精神风貌 ·奥运“新闻战”勿忘媒体社会责任 ·奥运来了,心平气和也是一种文明 ·为了绿色奥运,请不要再捕捉蜻蜓
·NO.8 地震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态度 ·NO.7 逝者安息 生者坚强 ·NO.6 “读书日”里话读书 ·NO.5 当婚礼遭遇验钞机… ·NO.4 解读政府工作报告民生热点
|
秦兵(律师):维护权益要敢于付出成本
2008年03月13日 15:39:31
浙江文明网
来源:
腾讯财经
作者: 编辑: 毛昌伟 记者:说到业委会的成立,秦兵律师刚刚谈到了一些成立的方面会有很多的难度,也呼吁我们的网友来推动这个事情。目前在北京市场上,针对业委会乘离率比较低,北京正在制订一个《业主大会成立和运作指导规则》,年内会出台,如果这个规则出台,它应该避免一些什么不太好的做法、流程呢? 秦兵:我大概在06年给全国人大写过一个《业主委员会组织法》我们大概提了几点。 第一,业主委员会要采取快速登记制度,不能象现在一样要花18个月、80月,这比开银行、证券公司还难。 第二,我们的业主委员会资格证书颁发机构,一定不能放在建委,一定要放在民政部门。建委现在管的地方太多了,你说建委到时候会向着谁啊?十几年的历史证明,成立开发商两个月一定会完成,物业公司三个月一定会派下来,但业委会半年之内是成立不了。成立业委会减少建委的构成强度,保持资格程度的中立性,放在民政部门就可以。一定要以业主委员会一个独立的薪酬。因为他要管几十亿的资金啊。我们愿意给业主委员会主任1万多块钱的月薪,没人愿意干,他在为全体业主做事情。我们的市长发工资,因为没有这么高尚的人。 记者:发工资的经费谁来出呢? 秦兵:业主出啊。我为什么纳税啊,是因为我要养市场,我为什么要给业委会发工资啊?因为他管理我们。但小区和自己的利益更息息相关。 还有一个问题,把业委会的选举活动和罢免活动经常化。现在,对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罢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在没有明确的规则,如果有了,我们可以到法院去选举归宿。这样我们就不要用暴力解决了。我们设置法院是为了解决人民之间的暴力冲突。我们如果能用语言解决,就不要用暴力。现实生活中,大家都是有血有肉的人。我想我们未来的业主会的立法,一定要考虑到基本的规定,这些规则是一种科学,千万不要以为,你在规则里不写这些东西,现实中就不会出现麻烦就可以避免,不可能的。如果立法不尊重科学,最后的结果一定是导致社会的混乱。我们的和谐社会的目标离我们会越来越远。 记者:我记得去年请秦律师来做访谈的时候,当时的《物权法》即将的出台,大家关注都非常的高。在《物权法》中,涉及到车库等的划分方面,这些都是业主和开发商发生利益冲突的重灾区。《物权法》去年开始实施,在不到一年的时间中,有没有减少这些方面的冲突,你有一些相关案例吗? 秦兵:我们的《物权法》出台以后,作为律师来说,我们的业务收入非常好。 记者:难道是因为有了这个法律以后,反而有更多的纠纷和冲突? 秦兵:一方面我们的法律唤醒了人民的权利意识,大家活着不仅仅是为了钱。很多人意识到我们的权利和尊严。《物权法》在立法过程中让全民参与了,而且它的颁布和实施,唤醒了权利的高超。但《物权法》在技术上没有解决我们社会的矛盾,我们的土地使用权问题,比如我们的共有权的问题。《物权法》还出现了很多,非常基本的立法错误。举一个例子,比如说小区的业主大会在某些问题上必须是双三分之二表决。就是业主人数要超过三分之三,业主的专有面积和建筑面积之比超过三分之二,才视为有效的会议表决。但在有些校区,特别是写字楼小区,全体业主专有面积加起来,从数学上根本超不过三分之二。因为他的会议室、地下室都有。你的法律这么些了,现实中根本做不到。即使这一个楼的全体业主都同意,我们要拆除面前的栅栏,大因为全体的人数面积加起来不够三分之二,就不能通过。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错误。这把全体业主的权利至于非法之地。这是立法上的基础性的、根本性的错误。 记者:你在这方面会不会写一些东西? 秦兵:我们写了但因为我们的律师在人大中的占有率非常低,我们律师的声音是微不足道的。不足以影响立法,但作为一个公民和律师,我们一直在不断的提。我们希望《物权法》会改,修改到足以减少矛盾的问题。说到这儿还想起来了,比如《物权法》要建立全国的统一不动产颁布制度。去年人大开会通过的,这已经快一年了。到现在,全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还没有建立。我们查不到。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核心是让我们搜索方便、查阅快捷。但我们现在查不到,买一个房子、卖一个房子都查不到。查不到的结果,买卖房子的人到一半就不进行了,双方陷入了无休止的纠纷中。现在这个事对普通公民不是好事情。因为房地产诉讼一旦进入,你就算,将近房价2%、3%的律师投入,那对大家是一个多大的成本。我们不怕收钱,但业主是怕花钱的。 记者:恩,从心理上讲,会有不太让人满意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