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省文明办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市、县(市、区)文明办:
2007年,在中央文明办的指导和省文明委的领导下,全省文明办系统紧紧围绕全省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大局和省文明委的工作重点,敏锐捕捉我省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热点、难点和亮点,积极编写报送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创建动态、理论思考等信息,在传递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工作积极性、提升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也涌现出一批对信息工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真抓实干、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
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省文明办决定,下列六个市文明办、二十一个县(市、区)文明办为“2007年度全身文明办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现予以通报表彰:
杭州市:
杭州市文明办
杭州市下城区文明办
杭州市江干区文明办
杭州市高新(滨江)区文明办
淳安县文明办
宁波市:
宁波市文明办
余姚市文明办
温州市:
温州市文明办
温州市龙湾区文明办
苍南县文明办
文成县文明办
湖州市:
湖州市文明办
长兴县文明办
安吉县文明办
嘉兴市:
嘉善县文明办
海宁市文明办
桐乡市文明办
绍兴市:
绍兴市文明办
诸暨市文明办
上虞市文明办
嵊州市文明办
金华市:
金华市文明办
衢州市:
龙游县文明办
常山县文明办
舟山市:
舟山市定海区文明办
普陀山管委会文明办
丽水市:
遂昌县文明办
希望受表彰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更大成绩。全省各文明办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求真务实,持之以恒,不断创新,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为提升文明办信息工作整体水平,促进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作出新的贡献。
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