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督查省政府部署、省政府领导交办的精神文明建设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2、协助组织、协调全省性精神文明建设重大活动。
3、协调落实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命名表彰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有关工作。
4、审核省政府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文稿。
5、协调省政府领导参加全省性精神文明建设重大活动。
联络员:吕伟强 电话:87052970